




標題 | 向逾期居留外勞收賄 , 移民署官員遭撤職判刑 2015-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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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科員邱瑞明製作不實筆錄,向逾期居留外勞按件收賄1萬元,協助逃逸外勞取得旅行文件後出境,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為邱男收賄事證明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應誠實、清廉」條款,因此依公務員懲戒法將邱男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 公懲會指出,邱瑞明透過曹姓女子、楊姓男子等人居中牽線,聯繫逃逸或逾期居留外勞,每件收取2萬元賄款後,讓他們免收容就能順利出境,邱個人獨拿1萬元,至少協助6名逃逸或逾期居留外勞出境,經檢舉後,廉政署北部調查組在100年12月22日搜索邱男辦公室和住處,並將邱男移送法辦。 刑事責任部分,邱男已判刑8年6月確定,移民署另將邱男移送公懲會懲戒;公懲會認為,邱男貪圖小利,製作不實筆錄,協助逃逸外勞取得旅行文件後出境,並向逾期居留外勞詐財,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和公懲法,予以重懲。 發布單位 : 自由時報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 發布日期 : 104-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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