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內容 日期
全部 政府資訊移工新聞移工成果發表(影片檔)
標題 ​首聘外勞僱主 , 15%沒做好這件事被退件 2017-05-31
內容

       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僱主於首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前應參加聘前講習,並於申請聘僱許可時檢附證明文件。勞動部表示,近來仍有部分首次聘僱外籍看護工或家庭幫傭之僱主於申辦聘僱許可時,漏填列講習序號或未附關係證明等文件而致退補件,呼籲僱主首次聘僱外籍勞工前應先完成聘前講習程序並檢附應備文件,才能儘速取得聘僱許可,以照顧家中被看護者。

       勞動部指出,目前首聘錮僱主約有15%於申請外籍勞工聘僱許可時,因尚未完成講習相關事項而致退件。其退件原因多為漏未填列講習序號、未由符合規定關係之親屬代僱主參加講習或未填寫代參加講習切結事項及未檢附親屬關係證明文件。這些申請文件如有缺漏情形,因需先退請僱主補件,將會影響到僱主申辦外籍勞工聘僱許可時效。

        勞動部表示,為便利僱主透過多元管道參加聘前講習,已提供「臨櫃講習」、「團體講習」及「網路講習」等講習方式,講習時數為1小時,民眾可自行選擇參加。在講習對象部分,除僱主本人外,僱主如因故無法參加講習時,可由與被看護者或被照顧者間具有相關親屬關係,且共同居住或代表僱主對外籍勞工行使管理監督地位的親屬參加。

        勞動部說明,依相關規定,家庭看護工之首聘僱主,可由與被看護者具有下列之一關係的親屬參加講習:1、配偶,2、直系血親,3、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或一親等之姻親,4、祖父母與孫媳婦或祖父母與孫女婿,5、僱主為被看護者時,受其委託處理聘僱管理事務之人。而家庭幫傭之首聘僱主,也可由與被照顧者具有直系血親或一親等姻親關係之親屬參加講習,請僱主多加運用。

        勞動部再次提醒,僱主首次聘僱外籍看護工或家庭幫傭前應先完成聘前講習,民眾如欲更清楚了解聘前講習的相關資訊,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的「僱主聘前講習資訊網」(http://etraining.wda.gov.tw)查詢,也可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客服專線(電話:02-8995-6000)諮詢。

發布單位 : 蘋果即時  唐鎮宇/台北報導      發布日期 : 106-05-30

勞動力發展署呼籲僱主首次聘僱外籍勞工前應先完成聘前講習程序並檢附應備文件,才能儘速取得聘僱許可。資料照片

<<<下一則>>>

祥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Copyright©2015 40878 臺中市南屯區文心路一段173號
E-MAIL:hy89237@yahoo.com.tw
TEL:04-24758609
FAX:04-24758614
Line ID:andy89237
Design by gey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