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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製造業僱主未違勞動法令 , 外勞轉出不需控管名額 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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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維護製造業雇主經營事業的權益及保障外籍勞工工作的權益,勞動部表示,僱主與外籍勞工發生勞資爭議,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召開協調或調解會議後,雙方或任一方無繼續共事的意願,並依法終止聘僱關係,而且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查明僱主沒有違反勞工法令或勞動契約,外籍勞工轉換僱主後,原僱主聘僱外籍勞工的名額,將不受管制2年的限制。

       配合製造業3K製程所聘僱的外籍勞工於2007年10月1日由固定配額制改為常態開放制,為避免僱主過度引進後,隨意將外籍勞工轉換僱主,再向勞動部申請引進,衍生管理問題,因此外籍勞工轉換雇主後,勞動部依法將限制僱主於轉出名額管制2年後,始得再申請招募外籍勞工。

       但勞動部說,考量實務上常見僱主與外籍勞工發生勞資爭議,外籍勞工請求轉換僱主,雖然經查明勞僱雙方均不可歸責,但雙方已無互信基礎而繼續共事的可能,在勞動部同意外籍勞工轉換僱主後,依法令規定,僱主可聘僱外籍勞工的名額將因此遭管制2年,致影響製造業僱主的人力調度及生產營運;僱主擔憂名額不保,主張限制外籍勞工不得轉出而應出國,影響彼此權益,故勞動部在2016年11月16日修正發布相關規定,即製造業外籍勞工轉出的原因,若僱主不具可歸責的事由,該轉出的外籍勞工人數得不予列計於僱主所聘僱之總人數及管制2年。

       上述規定發布施行後,為統一認定標準,勞動部於今年6月13日發布解釋令,類此個案若符合「僱主與所聘僱外國人發生勞資爭議,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召開勞資爭議協調或調解會議後,任一方或雙方無繼續聘僱關係之意願,並依法終止聘僱關係」及「僱主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查明無違反勞工法令或勞動契約」2項要件時,僱主轉出外籍勞工,其名額即不受管控2年的限制。

發佈單位 : 蘋果即時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發布日期 : 10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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