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減少跨境流動 在台移工短期聘僱適用期間二次拉長 2020-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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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影響,國內有「移工回不去也進不來」的狀況,勞動部允許接近期滿移工在勞資協商下可「短期聘僱」,展延3個月或6個月。該方案原僅針對「3月17日至6月17日」期滿應出國的移工,今(23)日宣布再拉長適用「6月17日至9月17日」期間聘僱許可期間屆滿卻未續聘或期滿轉換的移工,亦可用短期聘僱措施。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簡任視察葉明如表示,短期聘僱是防疫期間的權宜措施,主要原因是由於疫情關係,新聘移工進入台灣有難度,在台期滿移工回去母國也不容易,於是拉長短期聘僱可適用的期間,也藉此避免在台期滿移工淪於違法打工的問題;提醒雇主,申請短期聘僱許可時,移工權益不能低於前一份工資切結書約定內容。 根據5月開始截至7月中旬的短期聘僱申請收件統計,共計有804件申請案件數,以6個月448件申請量較多,所占比率為55.58%,其中有401件為產業移工、47件社福移工。 發布單位: 自由時報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 發布日期: 109-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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