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外勞在台工作最長年限為12年,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修正通過《就業服務法》,外籍家庭看護工若在台灣工作期間累積未超過14年,且具備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的語言能力、工作技能、學歷及特殊的優良工作表現等資格條件者,可不受12年的限制。 勞動部日前表示,目前國內外勞約58萬人,滿11年者有800百多人,其中家事外勞(家庭看護工與幫傭)約600百人。
發布單位 : 蘋果即時 陳培煌/台北報導 發布日期 : 104-09-18
立法院院會。趙元彬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