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申請資格
屬異常溫度作業、粉塵作業、有毒氣體作業、有機溶劑作業、化學處理、非自動化作業及其他
特定製程,且所屬工廠最主要產品之行業,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
認定符合規定者。
1.製造業3K五級制:共有105個行業適用。
分為A+級(核配比率35%)、A級(核配比率25%)、B級(核配比率20%)、
C級(核配比率15%)、D級(核配比率10%)。
2.自由貿易港區之製造業:核配比率40%。
3.所屬工廠取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認定符合兩個級別以上之特定製
程者,應分別設立勞工保險證號,以區分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
★ 應備文件
1.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4.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5.具特定製程申請引進外勞設備清單。
6.最近一年度報送稅捐機關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納稅證明(含財產目錄之機械設備明細及資產負
債表)
7.新購置機械設備,未刊登於財產目錄者,應檢附購置之發票影本。
8.工廠生產流程圖。
9.工廠平面圖。
10.公司簡介、最主要產品名稱、圖片及用途說明。
11.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書影本。(核發60天內有效…依各縣市政府規定, 應準備文件有些許不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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